近日,昆山受理一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通过法院】院积极努力,最终达成首例环境污染公益诉讼和解协议并予以公告。
该案由昆山市人民检察院向昆山法院提起诉讼,经过昆山法院法官不懈工作,最终被告同意在昆山市环境保护局和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环境保护局的监督指导下,出资委托相关有资质的单位依法处置被污染废水、设备以及清除污染物质、修复土壤、缴纳生态损害赔偿款,并登报公开赔礼道歉,达到了良好的生态效果和社会效益,为生态文明建设作出我院贡献。